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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 7756次 日期:2017年08月28日
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遗失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,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办理者自行联系报社,在省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。
二、办理者到南开大学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提交相关材料。
1、所需材料: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、纸质版蓝底两寸照片两张,若办理毕业证明书同时须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。
2、提交地点和联系方式:
八里台校区:办公楼211联系电话:022-23509424;
津南校区:综合业务西楼201联系电话:022-85358424。
电子版照片可发送至邮箱jwczsz@nankai.edu.cn。
三、证明书领取
1、领取时间:提交材料之日起一星期后;
2、领取地点: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