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发现有同学在宿舍内为电动车充电并引发火情,由于发现及时、处理得当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。为维护宿舍秩序,保护人身财产安全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17年12月29日发布的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》和《南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》,严禁电动车进入宿舍楼停放、充电,严禁在宿舍楼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,严禁从宿舍内取电拉线至室外为电动车充电。如若发现违规行为,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滑板车、电动踏板车和电动平衡车等一切依靠电力驱动的车辆。
如若发现违规用电行为,请同学们及时上报,消除安全隐患。
特此通告。
学生生活指导中心
2018年11月14日
